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开展 《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培训会

   

在《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3月1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心召开《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培训会,再次组织学习《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内容,详细解读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内容要点。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参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智勇主持。

杨智勇强调,为进一步做好做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心干部职工要带头深入学习《条例》精神、自觉遵守文明规定、积极参与文明活动,争做新时代文明行为践行者。全体干部职工一要积极学习、深入领会。要自觉学习、遵守《条例》规定的文明行为,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提升个人品德,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二要以身作则、争当模范。要积极发挥中心省级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文明行为,带头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保护环境,积极参与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共同维护文明城市形象;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栏,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人人皆知、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