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加入 河南省“1+8郑州都市圈” 住房公积金实现互认互贷,协同发展驶入快车道

   

为深入贯彻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合理配置住房公积金资源,适应都市圈人力资源跨市域流动,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业务跨市域办理,助力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新乡、焦作、济源“1+8郑州都市圈”(简称都市圈)经济发展,都市圈内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8月30日联合签署了“1+8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加入我省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朋友圈”。

合作深化,公积金政策延伸扩展

(一)都市圈城市住房公积金实现互认互贷

在现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基础上,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都市圈其他城市的缴存职工视同本地缴存职工,在漯河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同时,不要求贷款职工先取得漯河行政区域户籍都市圈内的缴存职工来漯河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审批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方面,以及在办理借款手续房屋抵押登记贷款发放方面享受漯河缴存职工同等待遇。

(二)都市圈内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受户籍限制

在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住房的漯河缴存职工,可以比照在漯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应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要求提取申请人出具购房地户籍证明。

合作加强,公积金服务提质增效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和两县业务部设立“跨域通办”服务专窗,打破业务办理事项属地化限制,为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职工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便利,有效提高都市圈内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水平,方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办事。

都市圈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更加紧密

《“1+8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签署后,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协同服务、协同创新、协同发展”的共识下,从缴存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住房公积金事项入手,按照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的理念,致力于为都市圈内缴存职工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胆开展业务创新,不断趋同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相互配合管控风险,推动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